为做好我校招收2027年推免生的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现根据教育部相关推免文件精神和学校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一、招收专业
教育学、小学教育(专业学位)、学前教育(专业学位)。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2027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4、毕业时能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3、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1份;(申请人所在院系审查申请人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院系党委公章)
5、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接收程序
1.学生申请。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有效期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
2.学院审核。各推免接收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进行材料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推免生参加综合考核。
3.组织考核。
考核形式:面试。
面试评委不少于5人,原则上每位推免生不少于2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推免生在学科专业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专业发展潜能等。对同一专业、领域拟接收的免试生(含本校及外校)将采用同样的复试形式、同样的评分标准。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复试时间:
本校考生:2026年9月22日-30日
外校考生:根据具体情况分批组织复试;
复试地点: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洁琼楼四楼N408
4.排序录取
对综合考核合格的考生按考核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根录取,在系统内发出“待录取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推免生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院将取消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3、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2027级新生报到前未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本接收办法内容解释权归教育学院。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 编:330022
咨询电话:0791-88120117
联系人:尚老师、乔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