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实施细则

发布者:学院网发布时间:2019-09-18浏览次数:157

教育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领导小组

1.组长:何齐宗

2.副组长:王云兰

3.成员:万文涛 裘指挥 黄友泉 李箭 崔铭香 徐永文 曹烨

4.推荐阶段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含联系电话):

负责人:魏友强(18907088778

经办人负责人:乔宇超(15979188634

二、推荐阶段实施细则

1.名额分配

根据校研字201958号文件精神,今年下达我院的普通推免名额合计8人名。经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兼顾专业平衡及人数规模原则,普通推免名额分配为:公共事业管理班2,特殊教育班2人,学前教育专业12,学前教育专业22人。

2.加分细则

推免加分细则按校研字201958号附件2执行。

附件:《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项目实施细则》


教育学院

                                    2019910


附件

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项目实施细则

一、国家政府部门主办的重要课外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同一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

获奖级别

分值/

一等奖

5

二等奖

3

三等奖

1.5

一等奖

2

二等奖

1

三等奖

0.5

一等奖

2

二等奖

1

三等奖

0.5

一等奖

0.3

二等奖

0.2

三等奖

0.1






注:1、如以团队为单位参与竞赛项目,国家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核心成员(前4名)加5分,5-6名加3分,6名以后加2分;国家二等奖以下(含二等奖)只对核心成员加分(前4名)。

2、国家级竞赛第一档是指国家部(委)组织的各项赛事,以国家部(委)盖章为认定依据;国家级竞赛第二档是指由国家部(委)下属机构(司、局等)。

3、省级竞赛第一档是指由省委省政府下属厅级国家机关组织的竞赛,以省教育厅等机关盖章为认定依据;省级竞赛第二档是指由省厅级机关下属机构主办的全省性竞赛。

4、所有设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

5、未设立一、二、三等奖的竞赛,按名次确定加分,第一名(或金奖)认定为一等奖,第二名(或银奖)认定为二等奖,第三名(或铜奖)认定为三等奖,以下名次均不加分。

6、国际性的竞赛视同国家级竞赛加分。

7、计分的竞赛范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等。

二、国际性权威组织、教育部教育指导委员会、国家一级学会或全国行业协会主办的重要性赛事以及其他影响面广、水平高的传统性、权威性赛事一、二、三等奖(同一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

获奖级别

分值/

国际级竞赛

一等奖

5

二等奖

3

三等奖

1.5

亚洲级竞赛

一等奖

3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国家级竞赛

一等奖

2

二等奖

1

三等奖

0.5

注: 1、如以团队为单位参与竞赛项目,国际级竞赛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核心成员(前4名)加5分,5-6名加3分,6名以后加2分;国际级竞赛二等奖以下(含二等奖)只对核心成员加分(前4名)。

2、所有设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

3、未设立一、二、三等奖的竞赛,按名次确定加分,第一名(或金奖)认定为一等奖,第二名(或银奖)认定为二等奖,第三名(或铜奖)认定为三等奖,以下名次均不加分。

4、可予加分的竞赛项目范围有:

1)体育类:奥运会、世界竞标赛、亚运会、全运会;

2)音乐类:中国音乐金钟奖,文化部、教育部、中宣部、中国音协、中国文联等举办的其他全国性音乐赛事;

3)美术类:中国文联或全国美协等美术、设计类一级协会举办的专业赛事或国际性有重要影响的美术类赛事;

4)普通学科类:全国“创新、创意、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东芝杯中国师范大学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未来伙伴杯中国智能机器人大赛、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公开赛、“科讯杯”国际大学生影视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CCTV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英特尔杯”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等。

三、技术发明类

获奖级别

分值/

已批准的专利第一发明人

2

已批准的专利第二发明人

1

已批准的专利第三发明人

0.5

已批准的专利第四发明人

0.2

注:专利项目只计算得分最高一项,不累加。

四、学术科研类(署名单位须为江西师范大学)

类别

分值/

全国A类核心期刊(以科研处目录为准)或论文被SCISSCIEIISTPAHCI收录

2

全国B类核心期刊(以科研处目录为准)

1

全国C类核心期刊(以科研处目录为准)

0.5

全国一般学术期刊文章第一作者(以科研处目录为准)

0.2

校级重点课题负责人(以结题为准)

0.2

校级一般课题负责人(以结题为准)

0.1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以结题为准)

1

注:1、论文须与所报专业密切相关,且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2、学生校级重点课题负责人附加分值为0.2分,课题成员排名前3加分值为0.1(排名第4及以后不加分);学生校级一般课题负责人加分值为0.1分,课题成员排名前3加分值为0.05(排名第4及以后不加分)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课题组排名前3成员加分值为0.2分(以结题为准,排名第4及以后不加分)

4、由教师主持的课题,其成员不加分。

5、论文最多只计2篇,按得分最高的两篇论文累加。

五、社会工作及综合素质类

获奖级别

分值

全国三好学生标兵

5

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5

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

3

全国优秀团干、全国优秀团员

3

校十佳大学生

2

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团干、省优秀团员、省优秀共产党员

1

国家奖学金

1

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0.5

校三好学生

0.2

校优秀学生干部

0.2

校优秀党员

0.2

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团员

0.1

注:综合类得分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

六、退役复学后的应征入学大学生,成绩达到免试推荐研究生基本条件的,推免成绩总分加2分;服役期间被评为1次“优秀士兵”者加3分;服役期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的推免成绩总分加5分。

七、通过全国软件水平考试,获得高级证书加4分,获得中级证书加2分。

八、普通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体育、艺术类等特殊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加0.2分。

九、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项目总得分不得超过10分。

十、以上未罗列的项目,确有充足加分理由者,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