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推进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24浏览次数:1213

时间节点

方案

责任单位

20171020

u  召开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大会

科技处

201710

u  各单位做好方案并将相关材料报备科技处

学院(独立科研机构)向科技处提交本单位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学院推进方案:搜集确定各二级学科会评专家名单并做好聘请相关专家来校讲座辅导、结对的计划;确定对接基金委处室的学院学科带头人,做好联络基金委处室领导来校“点对面”的辅导的计划;学院比较近五年本学科国基立项数在全省高校以及全国师范院校的排名。

学院(独立科研机构)

20171115日前

u  学院(独立科研机构)组织动员:各学院分析2017年度的申请及立项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召开全院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动员会,尽早在学院内部形成申报基金项目的良好氛围,促进申请人尽早准备。结合科技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单位2018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及其进程节点安排,包括各阶段的工作内容、目标及完成的时间节点。动员会材料须交科技处备案。

u  申报基数摸底:学院摸清本单位2017年可申报项目的人员情况,汇总本单位拟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及其项目名称,初步掌握2018年度拟申请情况,并将拟申请项目名单汇总交科技处。

u  新用户注册及信息完善:学院科研秘书及时将新进人员在ISIS系统注册申请人用户(申请人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的正确性,其将作为新增用户的登录账号,账号开通后系统会自动发送账号激活邮件)

o  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获得申报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后,及时登录并激活用户,完善个人信息,部分信息会自动带入申请书的申请者简表,所以请务必准确填写。

o  在线成果收集:在线申报个人及团队的前期成果均需通过“成果在线”收集和导入,为了避免大量申请人同时填写申请、加载成果信息等操作有可能造成的网络拥塞,项目申请人务必提前在“基金委成果在线”平台添加个人成果以及团队成果。

u  选题辅导:学院邀请专家,针对选题举办辅导报告会

u  召开各相关学院科研副院长、独立科研机构主任推进会:各相关学院(独立科研机构)向校领导汇报各学科在全省以及全国师范院校的排名情况;

学院(独立科研机构)

科技处

20171215日之前

u  院收集完整申报书。2017年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必须申报,且要认真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反馈意见,找出未获资助的原因,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书(使用2017年版申报书)

u  学院请专家对本单位申请书进行第一次专家论证,论证会议材料报科技处备案。

u  独立科研机构确定申报人员名单

学院(独立科研机构)

科技处

2018110日前

u  科技处下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最新通知要求

u  《项目指南》及相关政策学习:各学院组织申请人学习研究《2018年项目申请指南》及各相关政策。

u  申请人通过ISIS系统在线完成2018版申报书正式稿。

学院(独立科研机构)

科技处

2018119日前

u  学院请专家论证申请书不少于两次,论证会议材料报科技处备案。各学院做好统一部署,可以按学科、领域以科研机构、创新团队或教研室等为单元,分别组织小型学术研讨会,请申报指导专家组对每一申请项目的内容进行论证,对每一项目申请书都要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科技处

201831日前

u  申请人利用寒假时间,根据专家的意见,反复打磨申请书。

u  学院集中接受并审核申请书: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统一提交所在学院,学院根据指南要求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对申请书的特别要求:申请人确保个人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填写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学位、职称】,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201831-8

学院统一将已审查的项目申请书收齐统一交至科技处,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网上同步形式审查)

学院

科技处

201838-11

科技处将形式上还存在问题的申请书返回至学院给个人修改并完成重新提交。

学院

科技处

2018312-18

u  纸质申请书打印:经审核后,申请人下载PDF申请书打印(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有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保证纸质与电子文档版本号一致)。

u  做好合作单位盖章等事宜:有合作单位或外单位合作研究人员的,需提前将合作单位盖章页打印交由合作单位盖章;

u  科技处整理所有申请书定稿,汇总加盖公章,并送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申请人

学院

科技处

u  奖励::与年度绩效考核挂勾;奖励优秀组织单位;对于立项项目按学校突出成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u  经费保障:给予来校专家一定的专家费支持;

u  处罚:学校引进人才、新进博士及近三年晋升高级职称的理科相关科研人员必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于凡具备申报国家自然基金申报资格、当年度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者,将不得申报2017年度内其它各类纵向项目。在有指标限制的纵向项目申报中减少学院的指标量;限制申报其他纵向项目的资格。

科技处


各相关理工科学院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立项指标

序号

单位

2015年申报数

2016年申报数

2017年申报数

2018年申报指标

2015年立项数

2016年立项数

2017年立项数

2018年立项合格指标

2018年立项良好指标

2018年立项优秀指标

1

生命科学学院

35

33

32

40

9

8

12

10

11

12

2

地理与环境学院

34

29

25

35

9

7

5

7

8

9

3

城市建设学院

15

12

11

14

2

2

1

2

2

3

4

化学化工学院

44

44

49

53

13

12

21

15

17

21

5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4

23

21

35

8

9

8

8

9

9

6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32

28

28

35

11

13

9

11

12

13

7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28

28

24

35

6

8

3

6

6

8

8

软件学院

8

8

9

12

1

5

1

2

3

5

9

财政金融学院

8

3

4

8

1

1

1

1

1

1

10

商学院

8

7

7

11

3

2

1

2

2

3

11

心理学院

12

10

13

12

2

3

3

3

3

3

12

教育学院

4

1

3

5

0

0

0

1

1

1

13

体育学院

4

2

3

5

0

0

0

1

1

1

14

其他

14

14

21


5

2

0

0

0

0

15

总计

270

242

250

300

70

72

65

70

76

89

备注:申报指标是在前三年申报的平均数基础上增长20%立项考核数计算如下:2017年度的立项考核合格指标是指前3年本单位的立项平均数;良好指标是在平均数的基础上增长10%;优秀的指标是超过前3年中最好的成绩即立项数最多的那年数。

独立科研机构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共享申报、立项指标

序号

单位

2018年申报指标

2018年立项指标

2018年立项优秀指标

1

国家单糖工程中心

6

2

3

2

无机膜材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6

2

3

3

国家网络化支撑软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3

1

2

4

功能有机小分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6

2

3

5

鄱阳湖湿地与环境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6

2

3

备注:独立科研机构的指标数与学院共享指标;机构科研人员提交申报书时必须明确科研机构,且科研机构负责人及申报人双方共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