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全校教师轮训工作。按照2015年学校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现就第一期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校45周岁(含)以下、正高职称以下的专任教师。第一期培训名额限定100人。专业负责人及申报并获批学校2015年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MOOCs)的教师可优先参加。 二、培训时间 培训为期5天,其中在省教育厅井冈山培训中心开展新兴教学法集中培训4天(8月28日—8月31日);在新校区开展教育技术实践培训1天(待定,分三个班次安排)。 8月28日上午7点在老校区花坛塑像旁候车。 三、培训内容 1.新兴教学法。引导教师掌握探究式、研讨式、情景式、启发式等新兴教学方法的要领,能根据课程特点、学生群体特点灵活使用相关教学方法。 2.信息化教学。引导教师关注教育技术前沿,能掌握相关信息技术开展微课、慕课建设,能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翻转课堂等教学。 3.教学实践技能。引导教师开展说课、课件制作、微格教学训练等,掌握相关教学实践技能,为提升教学素养奠定坚实基础。 四、组织管理 1. 教务处确定参训名单。请各学院于 2.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建立教师培训档案、安排参训教师学习服务、业务考核等,负责聘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教授担任主讲教师,组织主讲教师开展教材编写等工作。 五、结业考核 培训合格的学员,统一发放学校开具的结业证书。根据校长办公会精神,参训教师的培训考核情况将报送人事处,学校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档案并作为职称评定、职务评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中青年教师轮训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教师轮训第1期培训报名回执 教务处、师资培训中心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 附件1: 江西师范大学中青年教师轮训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名称 专任教师数 推荐名额 备注 教育学院 46 3 心理学院 32 2 文学院 68 5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56 4 政法学院 114 8 外国语学院 124 8 音乐学院 102 7 美术学院 77 5 商学院 49 3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87 6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81 5 化学化工学院 75 5 生命科学学院 48 3 体育学院 114 8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83 5 地理与环境学院 44 3 城市建设学院 39 3 传播学院 45 3 财政金融学院 68 4 国际教育学院 79 5 软件学院 37 2 初等教育学院 31 2 军事教研部 4 1 注:全校名额为100名左右,按学院专任教师总数的6.6%(四舍五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