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欧阳静梅, 女, 初等教育学院2012级小学教育(师范、英语方向)专业本科学生; 谢晨, 女, 传播学院2011级传播学专业本科学生; 黎一凡, 男, 国际教育学院2012级英语(国际商务方向)专业本科学生; 邹长乐, 男, 体育学院2014级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科学生; 王蒨, 女, 音乐学院2012级舞蹈学专业本科学生; 董清新, 女, 音乐学院2012级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学生; 欧鹏飞,男,音乐学院2013级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学生; 王舒婷,女,政法学院13级法学专业本科学生。 以上八位同学本人申请休学,经学院同意,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同意欧阳静梅等八位同学休学一学年,休学时间为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 艾力夏提·艾力江,男,城市建设学院2011级建筑学专业本科学生。该生于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休学一学年。现在申请继续休学一学年,经学院同意,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同意艾力夏提·艾力江继续休学一学年,休学时间为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 抄报:校领导 抄送:学生处 招生就业处 财务处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