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发改委、省教育厅(赣发改社会【2015】78号)关于编报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科、专业名称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填报。 二、2015年我校各批次主要按专业招生,并将试点按学科类招生。各专业在编制计划时按照稳步、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校本科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数据,充分考虑各专业的社会需求、学科平衡发展和近几年的生源质量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考生报考志愿率以及实际报到情况,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挖掘潜力,积极做好2014年的招生编制工作。 三、2015年各类计划内招生的学科或专业均须预报招生计划数。学院在制定招生计划时,应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办出学院特色,结合学校近期教学改革的相关措施,加大“金牌讲解班”等社会紧缺、高端专业人才以及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性人才培养力度。对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及本科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数据居后的专业应调减或停止招生。 四、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应标明各专业招生的文、理类别(文理兼收的须分别标明文理计划数)。按学科类招生的学院必须制定新的培养方案。 五、请各学院将2015年各专业招生计划预报数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纸质稿(盖好章)及电子稿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