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yxy发布时间:2013-05-15浏览次数:343

教务字[2013]031号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3年5月14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362475(第十八周至第十九周)进行,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申请考试改革的课程除外)。考试改革课程应在第十八周考核完毕,由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前最近三个学期多次作为考试改革的课程,本学期默认为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无须再申报考试改革(此类课程已在附件一中注明)。此类课程本次考试如需改由教务处组织笔试,则请特别提出并在附件四备注栏中注明,否则一律作为学院自行组织考试课程。除此之外拟申请作为考试改革的课程,请于2013525之前向教务处申报(样表见附件三),否则一律以笔试作为考试方式。

2、学校鼓励进行教学改革,对以实践教学为主的课程,提倡考试改革,考试方式可以为随堂考试、论文、实践考核等方式。原则上各班级的专业课程考试科目不超过4门。

3、双专业双学位的课程(详见附件二)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4、请各学院认真核实本学院本学期开设课程并填写附件四和附件五,然后打印纸质稿并加盖公章,由教学副院长签名后在525前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5、监考是教学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各教学单位所有教工均有义务参加监考。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监考,教工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院院长批准,此类情况各单位须填写附件六于2013525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备案。

6201366前提交试卷(AB卷)及评分标准(含评分细则)

72013624前提交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必须在712前全部提交完毕)。

82013789日、10日学校组织集体登分,如需提前登分,请将集体登分时间、地点报教务处教学信息科。

9、关于考试方式、试卷命题、补(缓)考、试卷分析与归档工作、成绩提交、考试纪律等与考试相关的问题,请参阅《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校发〔2008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