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其前身为国立中正大学教育系,创办于1940年。学院现有教职工60人,其中专任教师47人;高级职称教师3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6人。学院现拥有4个省级科研机构、本科专业4个,拥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学为“江西省高校高水平学科”和“江西省高校示范性硕士点”。科研主要领域为教育美学、教师教育与教师发展、教育领导与管理、公民与道德教育、书院文化与教育等。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30余项,省级课题100余项;在《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等重要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60余项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转载;在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等出版著作30余部,其它出版社出版30余部;获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获省级科研与教学成果一等奖10余项,二、三等奖40余项。我们将不懈追求、潜心发展,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地方领先、全国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学院。
二、调剂要求
1.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
2.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三、调剂专业、调剂名额: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别 | 学习形式 | 调剂名额 |
040103 | 教育史 | 学术型 | 全日制 | 3 |
040107 | 成人教育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3 |
0401Z2 | 教育领导与管理 | 学术型 | 全日制 | 3 |
0401Z1 | 基础教育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3 |
045101 | 教育管理 | 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 | 38 |
三、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规定发布调剂公告。在学校及学院网站公布调剂专业、调剂名额、调剂条件、调剂程序及联系方式等,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设置调剂专业、名额及条件。
2.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中按要求填写调剂志愿。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4月6日00:00-4月6日14:00 ,考生须通过登录该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否则调剂无效。
3.学院审核调剂。按调剂条件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
4.发送复试通知。4月6日14:30点起,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择优陆续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生务必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复试。考生按调剂复试通知要求进行复试。
四、调剂复试内容及考核要求
(一)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二)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所有专业考生均须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分值为3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形式主要为英文文献阅读,现场抽题、考生朗读并回答问题,英文对话等。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分值为120分,考试时间为2.5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
3.综合素质面试
所有专业考生均须进行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与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及综合素质等。面试采取抽取题签回答问题的形式,如面试教师认为有必要,可补充提问。具体要求如下: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专业必须提前准备好复试题签,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安排、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4.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每门分值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专业测试科目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五 、调剂复试日程安排
序号 | 项目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1 | 报到、资格审查 | 4月10日14:00开始 | 洁琼楼N408 | 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思政政审表、毕业证、学位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 |
2 | 同等学力加试 | 4月10日15:00——18:00 | 洁琼楼N419 | |
3 | 专业笔试 | 4月11日上午9:00——11:30 | 实验楼 | |
4 | 专业面试及口语面试 | 4月11日下午13:30开始 | 实验楼 | |
六、调剂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复试综合测试成绩。
七、公示网址:http://jyxy.jxnu.edu.cn/
八、申诉渠道
教育学院:0791-88507514
校研招办:0791-88120608
校纪委:0791-88120026
九、本实施细则由教育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