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推荐审核表.doc2020年教育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暂行办法》,特制定教育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
1.“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培养方式。“硕博连读”资格的取得需经“硕博连读”导师推荐,并通过学院和学校的考核。
2.“硕博连读”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科研创新能力作为选拔的首要因素,注重考核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3.教育学“硕博连读”学生的博士、硕士专业须相同或相近(不能跨一级学科),以保证培养过程的连贯性。
4.严格控制“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规模,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硕博连读”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硕博连读”学生不超过1人,累积每年所招博士生不超过2人。
二、选拔范围
“硕博连读”研究生从我校2017级、2018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且硕士专业须与硕博连读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
三、选拔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须与硕博连读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硕士学位课程及非学位课程成绩合格。
3.科研创新能力强,具备冲击省优秀博士生论文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规定。
5.在读硕士期间受到任何处分者、课程考试有重修记录者、未按规定缴清各类费用者,不得参加选拔。
四、考核办法
1.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何齐宗
副组长:王云兰
成 员:何齐宗、张意忠、杨南昌、裘指挥、万文涛、刘小强、钟志贤、刘春燕、戴永冠、魏友强、王云兰
2.考核总成绩构成及比例
总成绩=科研成果成绩×80%+专业面试成绩×2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3.科研成果成绩的计算方法
科研成果成绩计算的方法:发表论文的分值、主持的校级和省级课题及主持或参与(前三名)的国家级课题分值相加。
(1)发表论文的分值如下表(分值可累加,有录用通知也可加分):
杂志名称或等级 | 分值 | 备注 |
教育研究 | 15 | |
A类期刊 | 12 | 以学校科研处目录为准 |
B类期刊 | 10 | 以学校科研处目录为准 |
C类期刊 | 6 | 以学校科研处目录为准 |
D类及会议论文 | 0 | 以学校科研处目录为准 |
备注:所有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2)课题的分值如下表
课题类别 | 分值 | 备注 |
校级课题主持人 | 3 | 非主持人不加分 |
省级课题主持人 | 12 | 非主持人不加分 |
国家级课题主持人 | 30 | |
国家级课题参与人(前3名) | 10 | |
国家部委课题主持人 | 20 | |
国家部委课题参与人(前3名) | 4 | |
4.专业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各教师所评定成绩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四、选拔程序
1.导师推荐(3月23-25日):导师推荐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并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推荐审核表》(附件一)。
2.学院审核(3月26-30日):学院根据《硕博连读选拔办法》及学院制定的选拔细则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将推荐人选排序后于3月31日前将《江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推荐汇总表》(附件二)及《江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推荐审核表》报研究生院招生考试办公室。
五、其他
1.未尽事宜按照《江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暂行办法》精神执行。
2.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教育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小组。
联系及咨询电话:0791-88120288,联系人:尚老师、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