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基金会函〔2019〕51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19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全校2016、2017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18—2019学年专业素质在本专业排名前20%。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
7.曾获得过“叶圣陶奖学金”的2016级学生不再推荐评选。
三、奖励名额及金额
全校“叶圣陶奖学金”获得者共17人,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共计51000 元。各学院名额见“叶圣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评选流程
1.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后择优向学院推荐。
2.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指导候选人填写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附件2)。按照填写样表(附件3)要求如实填写推荐表电子稿,勿改动表格格式,包括字体及行间距,待打印后手工签名并填写日期。
4.学校汇总审核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审议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并于10月10日前将评选相关材料报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5.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对我校申请“叶圣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学校在收到基金会奖学金款项后立即组织举行奖学金发放仪式。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因评审时间紧,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流程,认真做好奖学金的宣传、动员、初审、公示和候选人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并在9月24日下午下班前务必将“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交学生资助中心宋美凤同志处,电子稿通过OA同时发送。
未尽事宜请垂询:宋美凤88120147。
附件:
1.“叶圣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
3. 填写样表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8日
附件1:
“叶圣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名称 | 推荐名额 | 学院名称 | 推荐名额 |
教育学院 | 1 | 心理学院 | 1 |
文学院 | 1 | 文旅学院 | 1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音乐学院 | 1 | 美术学院 | 1 |
数信学院 | 1 | 理电学院 | 1 |
化工学院 | 1 | 生命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1 | 计算机学院 | 1 |
地理学院 | 1 | 公费师范生院 | 1 |
初教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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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 |
附件2: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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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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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 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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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 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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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专业排名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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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获得 “叶圣陶奖学金” 理由 |
获推荐学生签名:年月日 |
学校评审意见及公示结果 |
负责人签名:公章 |
填表说明:
1.本表由获推荐学生本人填写,并上报学校相关负责部门评审;
2.“学校评审意见及公示结果”两栏填写应尽可能详细,负责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
46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 叶圣陶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46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 叶圣陶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46号文附件2: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