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免费师范生院:
根据2015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355号)和了解到的最新政策信息,现就做好我校2018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读“赣人社字[2015]355号”文件
掌握文件对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发放原则及发放程序等具体规定,在组织申报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操作,切实将好事办好。经与南昌市人保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联系,了解到2017年最新的文件对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对象增加了残疾家庭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已经在下文中列入,待2017年最新的文件下发后,会及时上传至师大就业工作交流群(群号51531129)共享文件中,届时请认真研读最新的文件。
二、做好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
1、就业中心将相关文件及时下发至各学院(院),挂学校就业网、就业工作QQ群;
2、各学院将文件内容,特别是对发放对象界定、申报程序和要求等通过电话联系、手机短信、班级QQ群、微信平台、学院网页等多种有效方式传达到2018届困难毕业生和一次性创业大学生。
三、11月8日至11月20日各学院须完成的工作
1、求职补贴信息传递与发布;
2、对本学院申请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1)根据申领对象的不同,申请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供以下四种相关证明材料之一,同时具备多个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①低保家庭毕业生: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以及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籍证明);
②残疾家庭毕业生: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没有毕业生本人的姓名,需要提供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籍证明);
③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证明(学校资助中心盖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各3份);
④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登记证》。如果《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登记证》没有毕业生本人的姓名,需要提供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籍证明)。
(2)符合条件的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向注册登记营业场所所在地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申请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材料: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企业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
③个体工商户材料:税收或免税证明、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
④创业情况实地照片。
3、填写《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及申请人银行账号》、《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4、收齐学院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申请学生相关材料:申请人《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及以上第2条审核通过的证件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特别提示:2个审批表和助学贷款的证明原件及证件复印件均需一式三份。
四、11月21日到11月27日各学院须完成的工作
1、各学院将本学院《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及申请人银行账号》、《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电子稿发就业中心刘绍冰老师OA邮箱。
2、将《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及申请人银行账号》、《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的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及以证件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均一式三份)分别按花名册顺序整理成三本交给就业中心刘绍冰老师。
五、11月28日至12月6日就业中心须完成的工作:
1、对各学院送交的全部材料进行整理核对;
2、对核对后的申请材料全部上就业网进行公示(监督举报电话:88120156);
3、就业中心派专人将有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12月底就业中心及学院须完成的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后将分别划入申请人个人银行卡,就业中心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学院,由学院通知申请人本人领取。
七、有关说明
1、此次通知中的补贴有两种,分别是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
2、学生提供的银行账号要求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或是建设银行。
向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是国家关心困难毕业生和大学生创业的具体体现,请各学院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和学校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切实将好事办好。
3、我省最新的2017年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文件还未下发,待最新的文件下发后会及时将最新的文件发给各学院并告知最新的政策。
附件:
1.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355号文件)
2.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及申请人银行账号
3.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4.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花名册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招生就业处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