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综合素质、专业素质、操行素质排名情况,综合平时学习、工作表现,经班级民主评选、报学院审核,决定我院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为: 14级小学教育(综合):江霞、邓智康、乔宇超、郑莎莎; 14级学前教育:李芳芳、刘双燕、裴影鹤、沈诗慧; 14级特殊教育:朱丹 14级公共事业管理:刘家玲; 15级小学教育(综合):杨苏兰、李雅晨、陈宇彤、聂思琪、邱素梅; 15级公共事业管理:黄子虹; 15级学前教育:蒋菊秀、方紫君、钟靖、范文英; 16级公共事业管理:唐珊、田琳 16级特殊教育:朱周凤; 16级学前教育:李娅丽、王雨菲、邹静 如有异议,请向学院杨欢老师(办公室:s414 电话:15070010516)反映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