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党章规定,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发布时间: 2016-11-20 浏览次数: 278

                                                  

1118日下午,教育学院分校第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于洁琼楼S401开展了第五次党课培训。学院邀请了熊永华老师为学生讲授党课,全体学员参加了党课学习并进行讨论。

校长助理熊永华老师以“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为主题开始了本次课程,首先他提出,党章规定了党员的基本条件、基本要求和党员的义务、权利,这是每一名党员检验自己是否成为合格党员的标准,也是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提出的要求。随后熊老师通过对年龄和成分的要求、政治思想的要求、组织纪律的要求、交纳党费的要求四个方面为我们阐述了申请入党的条件。强调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才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熊老师与我们进行互动,通过向我们提出三个问题:共产党员是什么样的人?共产党员必须做什么?共产党员必须坚守什么?为我们讲解了作为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标准。接下来,熊老师围绕“党员的义务与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他指出,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员的行为规范,是做一名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最后,熊老师同时希望在座的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和把握入党条件和党员标准,学有方向,干有标准,从而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本次讨论课使入党积极分子们对于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有了更深层次的领悟,认识到每一名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都要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规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文/图 万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