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全校教育督导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18 浏览次数: 227

各教学单位:

近日,接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教育督导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赣教督办函201671号),决定开展2016年全省教育督导论文评选活动。为做好参加全省教育督导论文评选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全校教育督导论文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围绕督政、督学和教育评估监测以及当前教育督导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思考及建议。

二、参评人员范围

1.学院专、兼职督导员

2.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专家

3.从事教育管理与研究工作的有关人员

4.一线教师

三、有关要求

1.理论上有一定的深度,主题鲜明,观点明确,论据确凿,结构严密,条理清晰,见解独特。

2.理论联系实际,对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交流参考价值。

3.坚持原创,不抄袭剽窃,不弄虚作假。

4.论文标题采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正文采用仿宋三号字体,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左右。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组织论文初选活动,并择优报送,每教学单位不少于1篇。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设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择优推荐参加全省教育督导论文评选活动

3.论文报送截止时间:20161215。纸质稿一式两份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稿发送到2661093@qq.com邮箱。

 

联系人:邹生根,联系电话:0791-88120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