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21 浏览次数: 196

 

各学院:

为落实《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常态监控实施方案》,提高试卷质量,规范考试工作,学校决定组织专家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时间:2016422日(周五)下午1400-1700

2、试卷评价参照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标准进行,具体内涵详见附件1

3、检查采用随机抽取方式进行,抽取原则为每个专业两门课程,每门课程一本试卷(抽查试卷目录详见附件2)。

4、针对上学期考试课程少于(含)1门的专业,酌情扣分,并不高于平均分。

5、各学院抽取的试卷于20164211200之前上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科。报送情况纳入检查评分。

6、试卷应按评估要求装订整齐,提供材料还应包括原始卷、学生课程成绩登记表、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试卷分析等。

7、请各单位于425日上午派专人领回报送试卷。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考试试卷评价项目内涵

附件2:抽查试卷目录

 

 

 

                      教务处

2016418

 

附件1

江西师范大学考试试卷评价项目内涵 

1、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

2、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中等水平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能作完,并有时间复查。

3、80%左右的题目属基本要求。20%左右的题目属综合性、思考性、有一定难度的题目。

4、试卷印刷规范,文字、插图工整、清楚、准确。

5、各题应得分无错误。

6、有标准(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并能严格执行。

7、阅卷评分用正分批改,做到严格、公正,无误判,加分记号清楚,同类课程采用流水作业判题(即每人只判其中一部分题)。

8、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命题方式与确定试卷的运行机制。如集体命题、AB卷、由题库生成试卷等。

9、成绩分布合理。

10、试卷分析科学、客观,并能反馈、指导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