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的规定,全校所有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均应下课程班级听课,请各单位将领导干部2015年度听课记录本收齐并做好统计工作,于 2016年3月12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稿发送至邹生根的OA信箱,听课本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先骕楼5216室),学校将在适当时候公布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有关要求如下:
  一、听课要求:
  1、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2、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团委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3、其他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二、收集要求:
  1、校领导听课记录本由校办统一收齐交教务处。
  2、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副处以上干部听课记录本由各单位收齐后交教务处。
  3、听课记录本统计完毕后,作为教学文件,校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的听课记录本由教务处统一保管,各教学单位领导的听课记录本由各教学单位统一保管。
  附:江西师大2015年度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统计表
   
   
   
  教 务 处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