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已按教学运行数据初步统计了各教学单位201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请各教学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核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教学工作量核算主要依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校发〔2014〕1号文件)核算。
2、根据2015年度教学运行的实际情况,2015年上半年按16周计算,下半年按17周计算(2015级新生课时按14周计算)。
3、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指导工作量的核算,学校先按《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校发〔2014〕1号文件)核算各学院总量,各学院再具体核准到每位指导老师,并提交实践教学科审核。
4、2015级新生导师及《新生名师导航课》工作量依据校发〔2015〕79号文件规定执行。请各学院尽快做好新生导师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新生名师导航课》工作量由专业负责人根据课程实施情况如实分配到具体任课老师(每专业32课时),并提交教学管理科审核。
5、软件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因实行独立核算,核算教学工作量时教务处可提供必要的支持。
6、因涉及教学评价和成绩提交,工作量核对时若有任课教师变更,必须提供确凿证据并请相关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务必在2016年1月8日17:00点前将教学工作量核算情况反馈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逾期不候。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