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甘春艳等十五位同学休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12 浏览次数: 184

 

各相关学院:

甘春艳,女,国际教育学院2012级英语(国际商务)专业本科学生;

崔敏,女,国际教育学院2013级日语(国际商务)专业本科学生;

全亚青,男,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2013级网络工程专业本科学生;

蒋阿春,女,美术学院2014级美术学(师范)专业本科学生;

徐凤,女,软件学院2015级软件工程专业本科学生;

廖思武,男,软件学院2013级软件工程专业本科学生;

陈理杰,男,商学院2013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学生;

张天贵,男,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15级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本科学生;

李阳,男,体育学院2014级表演专业本科学生;

沈伊萍,女,音乐学院2013级音乐学(师范)专业本科学生;

吴静,女,音乐学院2013级音乐学(师范)专业本科学生;

万峻成,男,政法学院2014级法学专业本科学生;

吴桐,男,体育学院2012级体育教育(师范)专业本科学生。

以上十三位同学本人申请休学,经学院同意,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同意甘春艳等十三位同学休学一学年。吴桐同学休学时间为20153月至20162月,甘春艳等十二位同学休学时间为20159月至20168月。

袁碧莹,女,城市建设学院2013级建筑学专业本科学生;

鲁亮,男,商学院2013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生。

以上两位同学于20149月至20158月休学一学年。现本人申请继续休学一学年,经学院同意,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同意袁碧莹、鲁亮两位同学继续休学一学年。休学时间为20159月至2016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