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籍预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06 浏览次数: 97

 

各学院:

践行“以生为本,以德为先”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第四章第三节第七项第6款:自第二学期末起,在校学习期间出现两次累计获得学分未达到所修课程总学分之30%的,应予退学。现对在校生累计修得学分未达到所修课程总学分之30%的学生提出学籍预警(名单见附件),请各学院及时告知预警学生,敦促学生加强自我管理,提高学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