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原则
发布时间: 2014-09-19 浏览次数: 418

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教育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原则公示如下:

 

教育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原则

一、        名额分配

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专业录取人数:

各专业录取人数=各专业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录取计划数/全院通过资格审查总人数

经计算,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共13人(除去放弃2名),其中小学教育8人,学前教育3人,公共事业管理2人。以此人数比例计算,各专业录取人数分别为小学教育5人,学前教育2人,公共事业管理1人。

二、        按分专业录取名额数根据学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三、        如有学生放弃录取资格,分专业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