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意见,2013年度学院绩效考核方案拟取消基本指标,不再到现场考核。业务指标共计50分,改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组成。共性指标为45分,主要考核学院的办学主体工作,即包括本科教学、学生工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研成果、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由学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工作要点给各学院统一提出。个性指标为5分,主要考核学院在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中所承担的核心工作以及学院自主开展的年度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等,由各学院根据自身工作计划和任务自主申报,学院绩效考核小组审核。
现请学院认真做好个性指标5分的申报工作,填写《学院2013年度目标责任》,于10月25日17:00前通过OA发送至教务处郑卫平邮箱。
教务处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