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课程教学“十佳百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7-03 浏览次数: 210
关于开展2013年课程教学“十佳百优”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3年7月2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十佳百优”评选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13]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课程教学“十佳百优”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组织

1.学校成立课程教学“十佳百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的组织、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组长:梅国平

副组长:张艳国

成员:方立  李永红张朝光  项国雄 李建亮  邱东升 魏奇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联系电话:88120277

2.学院设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评选小组,成员79人,由院学术委员会或教学评议会成员、系主任、学科带头人组成,负责学院的初赛组织和推荐工作。

二、年度评选指标

2013年评选课程教学 “十佳百优”教师33人,推荐指标总数全校控制数为45名,具体推荐指标数见附件1

三、评选工作安排

(一)教师自愿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江西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十佳百优”教师评审表》,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920,向学院提交申报课程的相关材料至少包括:

1.该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2.5节该课程完整的教案和相应多媒体课件。

3.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教学成果获奖证书、完成的教改课题结题证书和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批文、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术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

推荐参加学校复赛的候选人还必须填写《近三学年教学研究成果登记表》,并在2013115日前由学院教学秘书带成果原件到教学质量科审核。逾期未审核者其教学成果以0分计,等同放弃第10名“教学十佳”奖的评选资格。

(二)学院组织初赛

初赛工作由院评选小组具体负责,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予以资格审查,遴选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并报学校课程教学“十佳百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学院开始下一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教案、课件、教学实施方案评估。教案、课件、教学实施方案评估成绩=课程教学实施方案评估成绩×40%+教案评估成绩×30%+课件评估成绩×30%

第三阶段:初赛打擂。采取集中讲课打擂的形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评委组成:由教师代表5/院、学生代表6/专业或专业方向、学院评选小组成员组成。

2.打擂要求:申报人预先准备该课程中五个章节的教学内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告知学院评选小组;打擂时院评选小组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节内容由申报人进行授课,时间为25分钟;评委评分后,评选小组成员对每位申报人点评约5分钟。

3.成绩计算:成绩计算规则由学院评选小组确定,评委组成员超过20人的,原则上教师代表评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学生代表评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专家评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再分别计算平均分。

初赛打擂成绩=评选小组成员平均成绩×40%+教师代表平均成绩×30%+学生代表平均成绩×30%

4.定候选人:按照申报人总成绩(总成绩=教案、课件、教学实施方案评估成绩×30%+初赛打擂×70%)及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数,院务会研究确定学院课程教学“十佳百优”教师候选人排序,并在学院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向学校等额推荐参加复赛的候选人名单同时报送下列材料:

⑴候选人教案、课件、教学实施方案评估成绩、初赛打擂成绩及总成绩,排序名单;

⑵候选人申报课程中五个章节的教案和课件;

⑶候选人的“江西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十佳百优”教师评审表”;

⑷候选人的教学业绩简介(宣传用);

⑸学院评选工作过程简表和教学研究成果计分表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审查

复核

完成时间

1

申报教师资格及教学成果初审

学院评审小组

校评选工作组

920

2

教案、课件及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等评估与测评

学院评审小组

 

1010

3

组织初赛打擂

学院评审小组

 

1030

4

确定并在院内公示候选人,并向校评选工作组办公室等额报送候选人名单及申报表和评选工作过程简表。

学院评审小组

校评选工作组

1115

5

审核统计候选人的教学研究成果得分

教务处

校评选工作组

1115

(三)学校组织复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复赛工作由学校工作小组于11月下旬组织实施。复赛分四个时段、三个组别进行,每组15人,候选人参赛时段、分组和顺序按以下程序产生:

1.确定参赛时段及参赛顺序。候选人于比赛前一天下午200在指定地点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参赛时段及参赛顺序。

序号

时段

参赛候选人数

备注

1

820-1020

34=12

专家评委、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于早上800准时到达复赛场地

2

1030-1200

33=9

午间休息

3

1330-1530

34=12

4

1540-1740

34=12

2.确定参赛组别及讲课章节。候选人按复赛时段到达复赛现场,并依参赛序号每3人一批,在参赛前10分钟内在等候教室抽签确定。若候选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抽签,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3.经批准采用现场教学打擂的候选人(如体育课),原则上分配在同一复赛组,并安排在该组最后参赛。

4、提交教案和课件试机

⑴各候选人准备好5个教案和课件,分别从主讲课程5章(或单元)中各选取1节的内容,讲课时间为25分钟。每个教案准备一式七份,并在参赛前将抽签确定讲课内容的教案交工作人员。若讲课需要教具,如钢琴、电子教鞭等,由候选人自己准备。

⑵候选人应在复赛前一天下午200-500将课件在复赛教室的电脑上试机运行,并拷贝到工作组提供的移动硬盘中,经本人确认后不再更改,若参赛时课件不能正常播放由本人负责。

3)复赛打擂方式由候选人在规定的赛场中讲课,但确需采用现场教学,其教学现场由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并于比赛前一星期报校评选领导小组批准。

5、评委选拔和组织管理

1)专家评委,每小组7人,由学校选聘。

2)教师、学生评委均由各学院推荐。教师评委由教学经验丰富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生评委以三、四年级学生为主,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名单请学院于20131115日之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邹生根OA邮箱(见附件7

3)教师、学生评委在教学副院长带领下,于复赛当日早上800准时到达复赛场地、确认参与的复赛组、熟悉评委工作要求。

4)教师、学生评委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公正、公平评价每位参赛教师。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江西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十佳百优”评选及管理办法》(校发[2013]12号)文件中的评选申报条件、评选程序等规定,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初赛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质量和所推荐的候选人的质量。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十佳百优”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江西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十佳百优”教师评审表

3. 近三年(2010-2012)获得教学成果登记表

4.江西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参考)

5.学院评选工作过程简表

6.教学研究成果计分表

7. 江西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十佳百优”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推荐名单

附件1

江西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十佳百优”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名称

专任教师数

推荐名额

备注

教育学院

36+6

1

含课程与教学研究所

心理学院

20

1

 

文学院

63

2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52

2

 

政法学院

114

4

 

外国语学院

125

4

 

音乐学院

104

3

 

美术学院

77

2

 

商学院

47

2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82

3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71

2

 

化学化工学院

64

2

 

生命科学学院

43

1

 

体育学院

113+4

4

含军事教研部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77

2

 

地理与环境学院

39

1

 

城市建设学院

38

1

 

传播学院

44

1

 

财政金融学院

58

2

 

国际教育学院

78

3

 

软件学院

32

1

 

初等教育学院

34

1

 

注:全校决赛名额为45名,按学院专任教师总数的3.3%(四舍五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