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要求及进程安排,4月份学校对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进行了中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到了各学院教学副院长。为规范和推进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并为学校的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汇报会和专家论证会做好准备,现拟对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进行第二次中期检查,现将检查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5月30日-6月5日。
二、检查方式:对学院提交的文档进行检查。
三、 检查内容及要求
1.完整的培养方案初稿。初稿须有方案制定负责人、教学副院长签字。
2.专家论证意见。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应包括对培养方案的总体评价以及培养目标、专业标准、课程体系(含实践教学体系)等内容的具体评价。
3.专家、用人单位及学生(含毕业生和在校生)意见。反馈意见请分类用列表呈现,如专家反馈意见表格含:专家姓名、职称职务、单位、具体意见、备注等;用人单位反馈意见表格含:用人单位名称、反馈人、具体意见、备注等;学生反馈意见表格含:学生年级、专业名称、具体意见、备注等。
各学院培养方案制订进程极不平衡,影响了学校的整体工作进度(如个别学院至今尚未提交参考培养方案)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既定的进程和要求开展工作,并将上述材料于6月5日前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徐志红,联系电话:88210271)。